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要在强链补链延链上展现新作为”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百所高校对接千个产业链党建联盟”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压实学校基层党组织政治责任,破解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融合壁垒,规范对接产业链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履职行为,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产业链协同发展、资源整合、难题破解中的引领凝聚作用,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总则
(一)制定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依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高职院校党建链与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全面对接产业链党组织、服务链上企业、推进成果转化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目标
考核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立足产业链发展实际,聚焦基层党组织对接情况、智力支持、链上人才引育、链上成果转化、党建品牌创建等核心,遵循“客观公正、突出实绩、分类施策、动态优化”原则,既强化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又注重考核党建引领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推动链上企业协同发展的实际成效,推动基层党组织把党建工作深度融入产业链各环节、各领域,切实将党的组织优势、政治优势转化为学校发展和区域产业链发展优势、竞争优势,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三)考核原则
1.党建引领,融合发展:突出党建引领的核心作用,考核重点聚焦党建与业务融合实效,推动党建赋能区域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2.标准统一,分类施策:设定通用考核指标,结合各二级学院专业特色、产业对接方向,兼顾差异化考核要求。
3.注重实绩,量化为主:以工作实效为核心,将定性要求转化为定量指标,强化产业链上对接、企业服务、成果转化等过程纪实与结果印证。
4.奖优罚劣,闭环管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资源分配挂钩,建立问题反馈、整改提升的闭环机制。
(四)考核对象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
(五)考核周期
实行年度综合考核与不定期专项督查相结合,年度考核每年12月至次年1月开展,专项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过程依据。
二、考核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组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分管教学、科研工作)
组员: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产教协同中心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负责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标解读、材料审核、实地核查及结果汇总。
(二)考核流程
1.自查自评:二级学院党组织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开展全面自查,梳理链上对接、企业服务、成果转化等工作成效、总结特色经验、查摆存在问题,形成《对接产业链党组织成效自查报告》及评分表,报送考核办公室。
2.实地核查:考核小组通过查阅台账、座谈访谈、实地调研、对接企业成效等方式,对自查情况进行核实,结合日常工作纪实打分。
3.综合评议:考核小组结合自查自评、实地核查、季度督查、各职能部门反馈、书记述职评议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公示后正式公布。
4.反馈整改:对未达到合格等次的二级学院党组织反馈考核结果及问题清单,限期制定整改方案,并作为该二级党组织次年书记项目继续推进。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考核内容紧扣党建“三链融合”工程部署要求,聚焦推动学校二级党组织、师生党支部与产业链企业基层党组织有效对接,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考核逐项明确评分标准、考核依据及对应分值,实行加分与扣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定,并设置一票否决情形。
一级指标一:对接基本情况(20分)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依据 |
1-1党政融合推进部署情况 | 4 | 党政联席会、党总支会议研究师生党支部对接产业链基层党组织工作合计不少于4次,缺1次扣1分。 | 会议议题申报、会议记录,研讨是否充分 |
1-2基层党支部落实情况 | 4 | 党支部支委会专题研讨落实与产业链企业基层党组织对接工作不少于4次。 | 支部会议记录,研讨落实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
1-3校企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联建 | 4 | 师生党支部走进产业链企业开展联合主题党日活动等不少于4次,缺1次扣1分。 | 开展联建共建活动新闻报道以及共建材料 |
1-4对接产业链党组织数量 | 4 | ①每个专业群至少参与1个产业链党委。 ②深度对接2个专业关联的产业链。 | 共建协议、对接台账 |
1-5对接链上企业数量 | 4 | 产业链深度合作企业占链上合作企业总数比例达40%。 | 产教协同中心反馈 |
一级指标二:链上智力支撑(20分)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依据 |
2-1攻坚党小组建设 | 5 | 成立产业链人才培养攻坚党小组、专业技术研发与工艺攻关党小组、就业创业提质攻坚党小组、校企项目联合攻坚党小组等不同类型党小组,其中至少有1个校企联合项目攻坚党小组。 | 党小组批复、攻坚任务清单,攻坚任务完成率低于80%不得分 |
2-2党支部书记先锋作用发挥 | 5 | 教师党支部书记至少牵头1个攻坚项目。 | 攻坚任务完成率低于80%不得分 |
2-3党员参与攻坚任务情况 | 5 | 党员全员参与攻坚任务得满分,参与度低于80%,得1分。 | 攻坚党小组人员名单及任务落实清单 |
2-4科技副总/科技特派员/科创领航员/职业经理人 | 3 | 派出≥1人得满分,未派出不得分。 | 派驻文件、履职证明、产出成果证明 |
2-5科技镇长团/博士团参与 | 2 | 有参与得满分,未参与不得分。 | 参与证明、服务记录 |
一级指标三:链上人才引育(10分)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依据 |
3-1党政班子引才成效 | 3 | 召开院部引才工作会议,按人事处分配指标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产业教授等,未达标的按比例扣分。 | 党委教师工作部反馈 |
3-2教工党支部拓展专业学生就业岗成效 | 4 | 走访企业数、开拓就业岗位数达到年初目标值。 | 党委学生工作部反馈 |
3-3二级院部党政访企拓岗成效 | 3 | 走访企业实际录用毕业生情况,计算公式为:走访企业录用毕业生人数/走访企业开拓岗位数。 | 党委学生工作部反馈 |
一级指标四:链上成果转化(40分)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依据 |
4-1党建引领形成市级以上决策咨询报告 | 5 | 按科研处考核标准等比例进行赋分。 | 科研处反馈 |
4-2二级党组织推动解决技术难题、区域技术转移转化落地 | 5 | 按科研处考核标准等比例进行赋分。 | 科研处反馈 |
4-3党政推进校企合作项目(订单班) | 5 | 按照教务处分配指标,未达标的按比例扣分。 | 教务处反馈 |
4-4申请发明专利、授权发明专利、专利成果转化应用 | 5 | 申请专利2.5分,按科研处考核标准等比例赋分; 成果转化考核2.5分,按科研处考核标准等比例赋分。 | 科研处反馈 |
4-5高级别论文、省级产学研项目 | 5 | 按科研处考核标准等比例进行赋分。 | 科研处反馈 |
4-6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或平台 | 5 | 开发至少3个校企合作的生产性实训项目。 |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科研处反馈 |
4-7基层党支部与链上企业合作编写教材 | 5 | 完成教务处分配指标得满分,按完成率计分。 | 教务处反馈 |
4-8基层党支部与链上企业合作开发课程 | 5 | 每个专业新建或更新(更新率≥10%)2门校企合作课程得满分,按完成率计分(专业数量不足3个的,按实际数量计分;超过3个的,限选取3个专业材料考核)。 | 教务处反馈 |
一级指标五:品牌建设创优(10分)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依据 |
5-1特色党建品牌打造 | 7 | 年度入选校级“书记项目”“党员先锋示范平台”“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行动团队”等项目情况。 | 根据项目入选情况,党务工作小组研讨计分 |
5-2党建工作典型经验推广 | 3 | 党建链建设经验(典型案例)入选各类党建评比市级以上案例或奖项(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重复按最高级别计算)。 | 获奖证书 |
一票否决项: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出现政治偏差,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发生重大师德师风、学术不端、安全稳定事件,造成恶劣影响; -意识形态工作出现重大失职失责问题; -考核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等行为。 |
四、考核结果评定与运用
(一)结果评定
考核总分实行100分,最终根据综合得分排序赋分划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二级学院党组织及相关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评价以及党建考核的核心依据。
五、附则
1.本方案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本方案结合上级党组织要求及学校党建工作实际,可适时修订完善。
3.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党委组织部
2026年5月20日